企业法律风险评估的必要性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7-09-27 16:52) 点击:272 |
之所以需要对企业的法律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其实是由于不同类别、不同发生频率、不同损害后果的法律风险之间,有时很难以定性分析的方式排出法律风险点之间的轻重缓急。 例如,比较常见的情况是那些经常发生的法律风险事件,往往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问题,而导致灭顶之灾的法律风险事件却又几乎不可能发生。当不得不考虑这两类风险中哪个需要优先解决时,只能通过对法律风险点赋值以及对评估方法建立数学模型且加以运算,并根据量化后的数值比较不同法律风险点的重要性,以便自理顺序的先后。 法律风险评估其实并非必务环节,因此在实务中首先要甄别出哪些法律风险无需评估。一般说来,必须防范的风险,例如某些可能直接构成刑事犯罪的法律风险行为,必须无条件、不计代价地以加以纠正,无需评估。而能够单方处理且处理成本不高的法律风险也无需评估,因为解决它们的成本和外界影响都不是问题。因此在法律风险管理领域,往往由于法律风险点的特定性,在企业可以不受外界影响单方加以处理且解决成本可以忽略不计时,根本无需评估。 例如,产品说明方式不符合法定要求、合同履行期间所用表单存在漏洞、企业技改项目未能充分利用优惠政策等,其实都无需评估而可直接进入法律风险解决方案设计阶段。 法律风险评估受治于评估的维度、赋值和建模、权重分配、参数,而且此类定量分析其实是以量化的方法进行定性分析,数值只代表程度的不同而无倍数类的关系。而且,任何评估结果如不经过人为校正,总会看到某些法律风险点的重要程度荒唐可笑。故评估只是解决法律风险的排序问题,而前面所列举的这些法律风险是必须解决的,因而无需评估、无需排序。 有鉴于此,在法律风险管理实务中,往往在法律风险点的识别完成后,首先要甄别出哪些法律风险无需评估。一般说来,必须防范的风险,例如某些可能直接构成刑事犯罪的法律风险行为,必须无条件、不计代价地以加以纠正,无需评估。而能够单方处理且处理成本不高的法律风险也无需评估,因为解决它们的成本和外界影响都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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